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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甘肃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27条

www.cndongbu.cn(2017-09-08)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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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甘肃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27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甘肃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督促一下,西固体育场是西固人民集体锻炼的唯一一个体育场,体育场固塌方问题已维修将近1年,至今还在施工,不知什么时候才能修好?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林铎书记留言反映“西固体育场何时能维修好”问题后,西固区委、区政府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前期,西固区体育场因暖气管道破裂造成西北方向地面塌陷,后因“冬防”无法进行施工。按相关施工程序规定,西固区文体局在4-6月份积极办理了有关维修的招标手续,工程队于7月1日开始施工。在维修工程进行期间,体育场对广大群众一直正常开放。维修工程原定工期两个月,但近日的持续降雨,使工程无法正常继续。体育场是西固区广大人民群众健身运动的重要场所,西固区文体局将督促工程队在降雨结束后加快工程进度,早日恢复体育场原貌。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小平房上坎小区32号楼的一名住户,因我家楼下有家烤肉店,夏天就在外面摆啤酒摊,喧哗声,划算声会持续到凌晨两三点,让我们这些住户痛不欲生,多方反应并没有什么效果,希望书记能体谅我们的难处,让百姓睡个安稳觉。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请帮我们解决噪音扰民的问题,谢谢”问题后,西固区委、区政府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网友反映楼下烤肉店在外面摆啤酒摊造成噪音扰民的问题,西柳沟街道上坎社区已联系街道城管办、西柳沟执法中队、兰州石化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大队二中队、物业公司化工街物管所核实情况,现已对烤肉店在小区院内摆摊情况予以取缔。同时,西固区执法局西柳沟执法中队执法队员找到该店负责人,对其店外经营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多次要求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要求其遵守《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觉、主动接受执法人员、市民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违规行为,保障市容市貌整洁,还市民正常的生活环境。近期,该店无店外经营行为。 今后,西固区执法局辖区中队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力度,调整作息时间,尤其加大夜间的巡查次数,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改正。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执法成果,做好对此处的蹲点值守工作。上坎社区还将联合秩序维护中队二中队加强巡逻,并建立长效机制,发现噪音扰民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居民的正常休息。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 我是武威市凉州区谢河镇武家寨村八组六号村民的女儿,现在是一名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月工资不到两千,同时在偿还大学时一万的助学贷款。我的弟弟在兰州交通大学读大二,所有的学费都是助学贷款,生活费由我资助一部分,其余的是他自己利用课余时间,打零工获得。父亲在十五岁的时候出车祸,智力产生严重障碍,行动不便,且今年56岁,劳动能力匮乏。母亲先天性中风,自幼就没有劳动能力,是一个残疾人,家庭所有的经济收入就是十五亩地,但是近年来随着父母年纪的增大,家中没有任何机械农具的情况下,所有田地耕作都是雇人来播种、收割,再加上化肥、水费等投入,秋收的时候基本没有盈利。家里由几间七十年代盖的土坯房,夏天漏雨,冬天漏风,屋顶朽木已发白,房屋摇摇欲坠。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6月22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武威市凉州区谢河镇武家寨村八组六号村民生活困难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凉州区农村贫困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核算,你家年人均纯收入4447.5元,高于全区农村低保3500元标准,不符合低保保障范围。《凉州区农村低保重新审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农村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精神、智力一、二级残疾,视力、肢体一级残疾),经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你母亲为智力三级残疾,你父亲未丧失劳动能力,按照规定不属于保障范围。经评估,你家住房虽为土木结构,但不属于危房。 鉴于你家庭劳动力少、收入来源单一、教育支出和医疗支出较大的实际情况,凉州区谢河镇政府已向区民政局申请给予你家庭临时性救助。 凉州区谢河镇政府工作人员当面向你父亲反馈了有关情况。如你还有不清楚事宜,可向谢河镇政府咨询(电话0935-2650232)。

【网民留言】

我叫张XX,1951年生。我有14个月的工资没发,讨要7年,希望渺茫,只好借助这个平台,来要回我的工资。关于14个月的工资问题我在这里做以具体说明 。 我原来是景泰县二期指挥部职工,2008年11月份被分流到景泰县给排水公司工作。我被分流前,景泰县二期的问题没有处理好,当然这是上面是事情,但真真危害到的是我自身的利益。2011年1月我到了退休年龄,2011年3月景泰县给排水公司停了我的工作并叫我马上办理退休,2011年4月景泰县给排水公司就强行停发了我的工资,而这个时候我的退休申请还没有批。2012年6月我的退休申请才批,我也才开始领退休工资。从2011年3月到2012年6月间,我有14个月的工资没有领到手。从2011年4月到现在我一个退休老人还跟上班一样,四处讨要我的工资,各单位的领导换了一个又一个,我一遍遍奔走在各个领导的办公室,领导们说的都是一样的,叫我放心,叫我找某某签字,叫我下周再来,叫我等等。这7年来,我是腿跑断了也没有要到工资,关键是没人真心的要解决我的问题。2015年6月,我找到了信访局,可信访局尽然以给我1万元的救助金为最终解决办法。我一个退休的老职工,我有我的工资,我要的是我的工资不是救助金。希望领导能在百忙中解决一下我的工资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8月28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白银市景泰县给排水公司欠发工资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白银市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留言人(张某某)2008年11月份由景泰县二期指挥部分流到景泰县给排水公司,属于景泰县给排水公司职工。根据退休相关文件精神,张某某于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份一直在办理退休手续,于2012年5月办理了退休手续。按照景泰县给排水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张某某在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无故不上班,不产生工资,本人反映的问题失实。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联系白银市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了解,联系电话:0943—559097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住甘肃宁县中村镇孙安村五组。16年5月至七月底我三人在宁县良平乡店头村农网改造中干活(日薪),工资从去年至今多方讨要多次,县电力局从开始的拖到现在的不认账,我们作为农民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领导百忙之中过问一下,为我们农民主持公道,讨回我们养家糊口的钱。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县电力局工作人员核实,信访人与其他两位工友在良平镇店头村参与农网改造升级建设,该村的网改工程由陕西华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属施工队负责,确实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事实。 按照合同约定,施工人员的技普工工资由陕西华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支付,信访人是与陕西华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劳务雇佣关系。我办已督促宁县电力局积极协调尽快发放信访人的工资,同时也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解决劳务工资纠纷问题。 中共宁县县委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庆阳市合水县农村信用社的一名职工,在此向您反映一些问题。 根据2016年4月1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法律和《计生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而我单位自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仍沿用以前的产假办法,联社仅给予女职工90天产假,连国家规定的基本产假天数都不够,此时孩子还正处于哺乳期,难以离开母亲的照看,加之地处农村,交通不便,既要上班又要照顾尚处脯乳期的孩子的话实在身心疲惫,难于应对。希望林书记和联社能考虑我们女职工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产假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殷切为盼!在此,祝林书记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 你在人民网反映“合水县农村信用社职工产假落实不到位问题”的留言后,我办及时安排县信用联社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核查,2016年1月份,县信用联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制定了《合水县农村信用联社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县信用联社充分考虑到女职工身体恢复实际情况,一般产假准假113天,并根据个人意愿再给准30天的病假,除网点临时批准的休息假,共计产假在140天以上,在请假期间,工资、奖金及所有福利全额计发,从未执行过90天的产假,也从未扣发工资(有员工的请假条为证)。 自2016年4月份《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信用联社随即放宽了产假天数,但由于金融服务工作的特殊性,除春节关门休假外,其余时间包括节假日均开门营业,临柜人员相对紧缺;员工薪酬总额中,绩效薪酬占到一半以上,绩效薪酬是按各网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发,在各类假期期间均无绩效薪酬发放,因此,大部分女员工在产假四个月左右就自愿到单位报到上班,不存在女员工请产后恢复假不给准假的问题发生。综上所述,你所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 今后,县信用联社将认真执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规定,落实女员工产假休假天数,按规定计发法定工资,全面保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

【网民留言】

我是庆阳市宁县春荣乡铁王村一位村民,反映乡村道路迟迟不肯完工的问题。我家门前原有一条地埂土路,2013年后季,村上争取了乡村道路硬化项目,准备把这条道路纳入范围。于是催促道路延边的各家各户拆房挖树,滕宽路面。乡邻虽然不舍,但在村干部说服下都很快做出了牺牲,一个月完成了路面滕宽工作,粗略铺设了河沙。说好的当年就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可不知什么原因四年过去了,现在原是那个坎坷不平的土石路面。我们不了解是什么项目,哪个部门的主管,什么原因,我们只知道,村上一同开工的两条村道,另一条当年就完工使用,而这一条就无人问津了。现在路边荒草丛生,路面坑洼不平,甚是难看,加上个别人一看无人管理,便趁机蚕食路边,致使路面不断瘦身,估计不出一年,将回到原来宽度了。听人说,这条路是县上扶贫办的项目,但当初怎么确定的,后来又什么原因搁置的,希望林书记百忙之中派人过问过问。不胜感激。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春荣镇铁王村黑东组乡村道路,为宁县2014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为:新修砂石道路5公里(其中包含黑东组1.4公里),设计路基宽度9米,砂石路面宽度6.5米。该项目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同年5月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目前,路面平整完好,群众正常通行,故不存在项目搁置四年未完工和坑洼不平现象。因沿线群众对现有道路有强烈的硬化愿望,经与县交通局衔接,争取列入2018年道路硬化计划。调查情况已电话告知信访人(信访人在外地),并现场答复信访人家属,信访人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中共宁县县委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

【网民留言】

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北区暖气管道改线,已经乐蟠小区楼内暖气分户的收费问题,工程预算每㎡60多,政府补助20多,个人承担每㎡40多,我们125的房子,就要交快6000元的费用,我就想问一问,我们暖气用的好好的,热力公司为了便于管理就单户管理,为什么这些工程费用让我们用户负责,难道热力公司的才产是我们用户的私有财产吗,难道以后我们用电的时候也要把电线的工程费用负责,我们负责搞起来的公司,然后在收着我们的暖气费,请问这样子合理吗,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 你所反映的“关于合水县乐蟠小区暖气分户改造乱收费”的留言后,我办及时安排县房管局会同县供热办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暖气改造分户的问题。根据2016年2月23日,庆阳市住建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既有建筑节能宜居改造项目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2009年12月31日以前竣工验收备案或办理了房地产证至今未实施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住宅楼要进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后有以下五方面的好处。一是改造后将原来的大串联供暖模式,变为并联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室内温度,均衡供热,消除楼层之间的差异,提高室内供暖舒适度。二是提高实施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行按用量收费,可以节约能源,提高生活质量。三是提高逐步实行按用量收费,可以有效降低采暖能耗,可以节约能源。四是改造后可以大量减少由于燃煤取暖产生的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排放。五是实行节能改造,可以减少住户、供热单位与政府的矛盾,便于管理。 二、关于分户改造乱收费的问题。2008年5月21日,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及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北方采暖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社会资金投入、受益居民投入等方式予以解决。”2013年8月13日,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合水县既有居住建筑及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合政办发〔2013〕123号)的通知,文件第六条规定:“节能改造价格,按照国家补助每平方米20—25元,住户每平方米缴纳70—75元。” 综上所述,县供热办实行分户改造都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政策规定进行落实,其目的是更加方便居民生活,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网民留言】

宁县结婚彩礼目前已经高达二十多万,还在以每年一万多的增幅持续上涨(十年前一般在二三万),面对这高昂的彩礼,绝大多数家庭根本无力承担,因婚致贫已成为导致贫困的一个主要问题,给精准扶贫工作制造了巨大障碍。 希望政府能重视一民生问题,想办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导婚嫁新风尚!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网民反映的早胜镇、中村镇高价彩礼问题有所存在,但彩礼高达二十几万属个别情况。婚姻彩礼属于婚俗民约,造成近年来持续上升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对于做好该项工作,我们将继续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责成宣传、司法、妇联、团委、民政、文广等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民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形成人人反对高价彩礼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高彩礼婚姻的危害性,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要求各乡镇、村组开展“反对高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的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文明节俭办婚事的新风。二是依法打击婚姻买卖行为。督促执法部门加大《婚姻法》执行力度,完善婚姻登记制度,规范结婚、离婚办理程序,充分发挥离婚调解职能作用,依法坚决打击低龄婚育现象和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婚姻诈骗行为。对因高价彩礼婚姻引发的案件,要严肃认真查处,根据情节和后果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刑事处罚等措施,切实遏制高彩礼婚姻蔓延。三是规范农村婚姻中介行为。责成民政、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建立婚介所,倡导成立婚介机构行业协会,加大对职业婚介所、婚介人的培训力度,不定期地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法规培训、职业道德素质教育,规范农村婚介人员队伍。对培训合格的婚介所、婚介人颁发资格证书,设定收费标准,实行持证上岗,引导其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树立行业形象,着力打造婚介市场诚信的内部环境,坚决打击媒人哄抬彩礼行为。 中共宁县县委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网民留言】

我是陇南市西和县十里镇陆山村的村民,我村已经缺水接近三十多年,在党的关怀下虽然去年接通了自来水管道,但是至今没有供水,恳求领导解决!此事已在省长信箱留言,但未回复,还请多多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西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您反映的“去年接通了自来水管道,但至今没有供水”的问题属实。由于十里水厂上水自动化设备出现故障,没能及时进行维修,导致未能给陆山村高位水池上水。西和县水务局已联系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尽快解决供水问题。同时,西和县政府正在筹建西和县农村供水公司,进一步完善水厂运行管理,保障供水正常。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编辑:新闻网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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