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ADV_CONTENT-->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从620元/月调整到76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6.5元调整到7.5元;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580元/月调整到7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6.1元调整到7.5元;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540元/月调整到6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5.7元调整到7.1元;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500元/月调整到6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5.2元调整到6.6元。四个类别地区月最低工作标准较原标准分别上调22.58%、22.4%、24%、26%,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较原标准分别上调21.54%、22.95%、24.56%、26.92%。我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4月3日起开始执行至今。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会议指出,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关心维护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具体体现,是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意义,把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的重要途径,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好最低工资制度,改善劳动环境,创造和谐氛围,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落实工作,切实维护好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利益。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带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好调整后的最低标准落实工作。劳动监察机构要加大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确保最低工资政策落到实处。今后,要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加强综合分析,适时、合理、稳步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会议就贯彻好全省领导干部视频会议精神、落实陆浩书记重要讲话要求,靠实工作责任,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
会议指出,全省领导干部视频会议和陆浩书记重要讲话,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作了部署,特别是在细化措施、进一步安置好受灾群众生活,突出重点、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明确责任、紧张有序抓好灾后重建的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全力以赴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政府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指导好分管部门,把各项工作部署逐项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大灾之年,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加之当前经济运行中又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这对政府工作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我们要带头弘扬“大灾不屈、抢险不惧,共克艰难、矢志不渝”的舟曲抢险救灾精神,围绕省委的部署,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统筹兼顾,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同时要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会议审议了《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指出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办法》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等基层组织对业主大会组建、运行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积极推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会议审议了《甘肃省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草案)》,指出制定该《办法》,给受损群众给予合理补偿,对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
会议审议了对《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办法(草案)》,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主动性。要加强协作,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特别是要发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确保《办法》落实。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审议了《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和《甘肃省建筑市场条例(草案)》。(责任编辑:海浪)